反洗錢是維護金融安全、完善國家治理和擴大金融業(yè)雙向開放的重要工作。據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簡稱“深圳人民銀行”)數據,2012年至今,該行累計開展72次反洗錢執(zhí)法檢查,覆蓋67家反洗錢義務機構,處罰金額達1.25億元(含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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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十年來,深圳人民銀行強化反洗錢監(jiān)管協同,加大洗錢犯罪打擊力度,健全洗錢違法犯罪風險防控體系,積極參與反洗錢國際治理,多渠道穩(wěn)步推動新時代深圳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提質增效,為轄內經濟平穩(wěn)高質量發(fā)展保駕護航。
此前,深圳人民銀行會同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等20家成員單位建立健全深圳反洗錢聯席會議工作機制。聯席會議機制下,“公檢法監(jiān)銀”全鏈條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協作機制也基本建立,覆蓋“金融機構-反洗錢主管部門-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執(zhí)法部門”的事前監(jiān)測預警、事中打擊懲治、事后管控防范的洗錢風險動態(tài)治理體系逐步成熟。
依托聯席會議機制,深圳人民銀行牽頭成立了深圳市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發(fā)布《深圳市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成功推動與深圳市監(jiān)委、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國安局、深圳海關緝私局等多部門簽訂合作協議,進一步夯實合作基石。
過去十年,是反洗錢工作日新月異的十年,也是反洗錢國際合作持續(xù)深化的十年。深圳作為灣區(qū)核心引擎城市,積極推動反洗錢國際合作與發(fā)展開創(chuàng)新局面。
2018年初,由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和歐亞反洗錢組織(EAG)、亞太反洗錢組織(APG)共同組織,中國人民銀行承辦的FATF第二屆法官和檢察官論壇在深圳召開。這是FATF國際組織首次在中國舉辦的重要國際會議。
同年,FATF組織對中國開展第四輪互評估,深圳被FATF評估團主動選擇作為評估代表城市之一,接受現場訪談及評估考核。
2021年,深圳人民銀行推動2021粵港澳大灣區(qū)反洗錢論壇在北京、深圳、香港、澳門四地同時召開。該論壇作為首次由公私部門共同參與的大灣區(qū)三地反洗錢論壇,先行探索監(jiān)管指導、業(yè)界自律的灣區(qū)反洗錢工作新生態(tài),為三地反洗錢合作的深入推進打下堅實基礎。
南都灣財社了解到,十年來,深圳人民銀行充分發(fā)揮金融情報引領作用,聚焦轄內案件特征,深挖洗錢可疑線索,引導公檢法機關逐步關注洗錢犯罪,累計推動轄內18宗洗錢案宣判。
2019年,深圳首宗洗錢案件暨集資詐騙類洗錢案件成功宣判;2020年至今,轄內首宗涉黑類洗錢犯罪、首宗保險詐騙類洗錢犯罪、首宗涉毒品類洗錢犯罪、首宗自洗錢犯罪案件相繼判決,深圳轄內打擊洗錢犯罪工作成效日益凸顯。其中,部分案件涉及金額巨大,洗錢手法新花樣頻出,在全國引起較大反響。如,周某涉某集團集資詐騙洗錢案,涉及洗錢金額23.27億元,為近年來全國涉案金額最大的洗錢案件。
實際上,金融機構作為洗錢風險的第一道防線,反洗錢履職能力及工作水平至關重要。
數據顯示,2012年至今,深圳人民銀行累計開展72次反洗錢執(zhí)法檢查,覆蓋67家反洗錢義務機構,處罰金額達1.25億元(含個人)。其中,2016年以來累計開展執(zhí)法檢查49次,處罰金額合計1.24億元。2020年,針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guī)的機構單筆反洗錢處罰金額達6,115萬元。
同時,累計移送可疑線索1,946份,發(fā)起反洗錢調查472宗,協助調查賬戶流水規(guī)模逾千億元。其中,2016年以來累計移送可疑線索1,728份,發(fā)起反洗錢調查385宗。2019年,深圳人民銀行應深圳市紀委監(jiān)委要求,發(fā)起深圳第一宗紅通人員賬戶國際協查,協助追回外逃18年的第59號“百名紅色通緝令人員”劉寶鳳。
深圳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守牢傳統反洗錢監(jiān)管陣地的同時,該行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延伸監(jiān)管領域,拓寬監(jiān)管路徑,試點開展兌換特許行業(yè)、社會組織及基金會、黃金珠寶貴金屬行業(yè)反洗錢監(jiān)管工作,推動網絡小額貸款機構反洗錢監(jiān)管落地見效,建立人民銀行主管,行業(yè)主管部門、自律組織配合的反洗錢協調監(jiān)管機制,督促相關機構依法依規(guī)履行反洗錢義務,織牢洗錢風險防控網絡。
南都灣財社記者葉霖芳
(文章來源:南方都市報)
標簽: 金融安全